馬華中委會維持違紀原判儀喬凍結黨籍減至半年updated:2005-06-24 20:00:00 MYT
■“失望!但還是要尊重黨的決定。”馬華中委會的決定,使陳儀喬不能參與25日進行的雪州婦女組競選提名,使她的政途寫上問號。(放大) (吉隆坡訊)馬華中委會週五議決維持馬華會長理事會指婦女組署理主席拿汀巴都卡陳儀喬抵觸黨員行為守則第2.2和2.5條款的原判,不過卻把凍結黨籍期從原本的1年減至6個月。這項宣判意味著陳儀喬失去參與雪州婦女組和中央選舉的機會。禁止參選官職不變中委會也決定不向首相建議撤消陳儀喬所擔任的國際貿工部政務次長官職,惟這是首相的最終權力。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黃家定週五主持長達4小時的中委會議後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陳儀喬的黨籍凍結期將從6月8日算起至12月8日,在這期間陳氏不能行使任何黨員或領袖的權利。黃家定在發表馬華中委會的聲明時指出,中委會週五針對陳儀喬因觸犯黨紀被馬華會長理事會凍結黨籍一年所提出的上訴進行最後的聆聽。違反黨員行為守則他說,中委會聆聽陳氏的上訴後,議決陳氏的言行已觸犯黨的紀律和違反黨員行為守則。他說,在這之前,根據黨章所賦予的權利,陳氏前後獲得2次機會出席馬華紀律委員會和馬華會長理事會的聽證會,為本身所面對的指控作出辯護和陳情。黃家定說,馬華中委會嚴正聲明,基於維護黨的紀律和穩定至為重要,馬華非常關注任何造反黨紀的事件,並將根據黨所制定的條規,採取適當的行動對付被裁定違反黨紀的領袖和黨員。“因此,全體馬華領袖和黨員都必須嚴格遵守黨的條規行事。”他表示,為了確保黨選順利進行,馬華中央也制定了黨員行為守則,清楚列明黨員在競選期間必須注意和遵守的事項,並在內部會議中加以闡明和對外公佈,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爭議。全部54位馬華中委,包括沒有投票權的13位受邀中委都出席今早的中委會議。也是受邀中委的陳儀喬也有出席,不過她是出席聽證會。
星洲日報‧200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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