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詩傑寫得好! 期待马华從新出發...
轉貼自: 星洲日報/政海獨白.翁詩傑.2008.11.09
有人說,這是個是非標準受到空前顛覆的年代,乍想也不無道理。眼見為實的是犯下千夫所指、為現今價值規範所不容的行為猥褻者,竟也有人直接或間接為其聲辯和張目。
我曾公開說過,我們不是道德警察,更無權檢視研判別人的道德水平。隔壁的張三,管他淫蕩,也不過是一介草民,別人對他的興趣再大,充其量只是徒添他朋友圈子裡的八卦資料而已;但對於整個社會,卻根本說不上任何影響。
再譬如老漢李四,精力旺盛,學人偷情,結果被人拍個正,成了春宮片的主角,既熱賣國內,也遠銷海外。若他只是普通一個糟老頭,看官們頂多只對他的演技評頭品足,但換作是公眾人物,那“名人效應”可就不得了。當年台灣名媛璩美鳳的個案是一例;而後香港多位女星的裸體陸續上網外洩,引發的紛擾及對社會的負面衝擊,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實,否則那些身兼多家企業商品代言人的名媛、藝人,斷不會為此而惶惶不可終日,深怕財路因而斷送。站在企業家的立場,自己的代言人有此身敗名裂的劣行曝光,首先自要評估它對自己品牌帶來的殺傷力,然後必須要當機立斷,設下“停損點”,讓它能夠“止血”,最常見的停損動作,莫過於是終止合約,劃清界線。
藝人、名媛等鎂光下的公眾人物尚且如此,擔任公職的政治人物,在升斗小民心目中更具有表率作用,其劣跡敗行更不可能像一些頭腦不清者所謂的純屬當事人私事、家事或其所屬政黨的黨事而已。
邇來,令人噴飯的邏輯時有所聞。有人為這類身敗名裂的政客刻意塗脂抹粉,說道德不應是衡量領袖素質的標準。這句話乍聽似有道理,究其實只是操弄語言邏輯的陷阱一個。因為強調社會道德規範和領袖的個人操守,不等於無視領袖的其它品質素養。它好比一場歌唱大賽的評分標準,應佔有一定的比重,也可能是先決條件。這跟一位五音不全的歌手,即便是台風再好,咬字再清,最終還是無法在正常情況下勝出一樣。
再說,道德敗壞者不一定就是領導力、執行力超強者;敢視官吏為芻狗者,也不一定是清廉不阿者,畢竟兩者之間並沒有一定的相互關係。可憐的是,時下一些“金錢所至,公義為開”的筆吏、論客無視及此,只求阿諛奉承於一時,不思其主子的廉潔度一旦受到檢視,自己又將情何以堪!
另一種令人歎為觀止的邏輯是:你們誰的道德沒有污損,才有資格批判別人的劣跡敗行。不得了,這簡直是上帝的口吻在訓話。如果這可以言之成理,那麼任何罪犯都可以基於同樣理由挑戰審案法官,說:你要是道德毫無瑕疵,才有資格對我判刑。
具此心態者先前不也發聲了嗎?說什麼這是天下男人共犯的通病,只要不被逮住,自然不會成為公眾議論的對象。其言下之意,不外是在為當事人開脫之餘,也預判天下男人有天生好腥、偷腥的傾向。
這種論調的立論基礎是什麼,論者語焉不詳,聽者不得而知。但可以推論的是,一個久居腥臭之地、身沾腥臭者,自不會以腥臭為忤,同時打從潛意識裡也會認定別人跟他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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